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8日,德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,近期,德州市局联合齐河县局对辖区内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认证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,通过检查,发现齐河县鸿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有关规定,不再符合认证标准,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、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》、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该局依法收回其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,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。现予以公布。